zhouzhou 发表于 2013-5-8 10:05:48

13岁少女嫉恨同学漂亮将其杀害肢解

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6日电(记者 夏军) 一名未满13岁少女,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,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,遂怀恨在心,将其约至自家杀害,并砍断头颅、手臂装入袋中。近日,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,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.8万元。

carFans 发表于 2013-5-8 10:14:51

{:5_105: 太恐怖了
现在的小娃娃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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