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会选管会通过第9号指引
来源: 澳门电台作者: 厦门摩雷汽车音响 (澳门电台消息)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通过第9号指引,内容规定向选民提供交通工具的团体和个人须是非强迫性,选民可自由选择是否使用相关服务;投票前后均不得向选民提供或承诺任何餐饮或利益以作投票回报,以及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点或车辆上直接或间接拉票,尤其包括向选民明示或暗示向特定候选组别投票或不投票、展示特定候选人或候选名单的标志、符号、识别物或贴纸的行为。违反指引规定向选民提供接送服务或选民违反指引索取或收受利益,均须承担「贿选罪」的刑事责任。(叶永贞 陈思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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