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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澳门] 两高指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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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9-10 09:21:3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 来源: 澳门电台  作者: 厦门摩雷汽车音响
(澳门电台消息)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记者会,就网络谣言构成犯罪定出司法解释,明日起实施。
司法解释规定,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及浏览次数达5,000次,或被转发达500次,可构成诽谤罪,且情节严重。根据内地法律规定,可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司法解释亦明确网络诽谤的公诉条件,包括引发群体性事件、引发公共秩序混乱、损害国家形象,以及严重危害国家利益。
两高同时强调,打击网络谣言和“网络反腐”不冲突,网民透过网络揭发违法违纪行为,只要不是故意诽谤,就不会被追究诽谤罪。(李芬艷  黄伟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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